因认为与自身持有的“乐购”商标仅一字之差的“乐购仕”商标容易混淆并造成侵权,近日,特易购乐购(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购公司)将乐购仕(北京)商贸有限公司刘家窑店(以下简称乐购仕刘家窑店)以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诉至丰台法院。乐购公司要求被告在停止侵权的同时,其要求赔偿50万的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目前,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乐购公司称,顶超(开曼岛)控股有限公司是世界第三、英国第一大零售商——泰斯科(TESCO)百货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从2005年起,顶超(开曼岛)控股有限公司陆续在第35类获准注册了“乐购”系列商标,获得该商标在大陆地区的独占使用。2008年初,乐购公司及关联公司完成了对全国所有销售门店的形象整改,将所有卖场及超市门店统一为“乐购”(Tesco)。
乐购公司认为,经过长期广泛的使用、宣传,“乐购”系列商标已在相关公众中具有极高知名度。近期其调查发现,于2012年6月设立的乐购仕公司刘家窑店,其在门店的店面招牌、店内标牌、指示牌、海报、会员卡、店内宣传手册及货品标签等多处使用了多个含“乐购仕”字样的商标,并用于从事零售服务。
乐购公司称,乐购仕刘家窑店擅自将多个含有“乐购仕”字样的商标,使用在公司在先合法注册的“乐购”系列商标核定使用的第35类相同的服务上,且其实际使用的商标中文仅比“乐购”商标的中文文字多一个“仕”字,在商标视觉效果、读音及含义上均构成混淆性近似,容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乐购仕刘家窑店提供服务的来源为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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