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
登录

团购券过期不退款?消费者别被"霸王条款"诓了

作者: 来源:人民网 2012-10-11 08:55:09 阅读 我要评论

餐券、旅游券、美容券……团购已经成为众多市民的购物新习惯。然而,一不留神,手上的团购券就过期了。打电话一问,商家、团购网站的回答很一致:“抱歉,过期作废。钱?不退。”眼看着白花花的银子打水漂了,消费者是无可奈何。

今天,海南至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瑟荣在接受海南日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团购券过期商家不给退款的行为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是“霸王条款”,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

团购券过期便作废?

昨天晚上,去外地旅游回来的梁女士发现,自己在某一团购网站“团”的两张价值共98元的美容养生套餐团购券过期了,她打电话向商家咨询是否可以退款,结果商家答复她,团购券一经售出后是过期作废、概不退换的。

既未享受到服务,也未得到任何赔偿,梁女士感觉很冤。“我都没有消费,商家也没有什么损失,为什么不能退钱?”

不支持退款团购比比皆是

记者登录各国内团购网站查询发现,只有少数知名的团购网站做出了“过期退款”承诺,多数团购网的态度很一致,不支持退款,过期作废。

两年前,团购刚刚兴起时,“团购券过期即作废”被视为该行业一个不成文的规定。直至去年,一团购网站推出了“随时退”的服务后,团购退款才正式被关注。

花钱买了券,却没有去消费,这个比例有多高?据国内一些媒体报道称,过期未消费的团购款金额约占团购交易总额的5%至10%,有些甚至达到了40%。

遭遇退款难可向工商投诉

“如果消费者未使用团购券,有权要求团购网站退款。”刘瑟荣认为,消费者...


  推荐阅读

  快递公司丢失两千余元包裹

本网讯 近日,温泉市民郑先生致电本报热线反映,咸宁某快递公司弄丢他一件价值2280元的衣服,却只肯按邮费的5倍赔偿。记者介入调查后,在工商部门调解下,快递公司赔偿了郑先生1800元。 郑先生称,9月10日,他在武汉>>>详细阅读


本文标题:团购券过期不退款?消费者别被"霸王条款"诓了

地址:http://www.17bianji.com/lsqh/13702.html

关键词: 探索发现

乐购科技部分新闻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若有涉及作者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删除或按规定办理。感谢所有提供资讯的网站,欢迎各类媒体与乐购科技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网友点评
自媒体专栏

评论

热度

精彩导读
栏目ID=71的表不存在(操作类型=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