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市工商局发布针对72位网购消费者的消费调查结果。结果显示,有90.3%的消费者没有作好维权准备就开始网购,部分消费者还落入网购“陷阱”。
不良习惯一:未读协议就成交
在72位被调查者中,有58位消费者表示“从未仔细阅读交易网站的会员协议等合同条款”,其中37位消费者表示“很少仔细阅读商品或团购活动的细则”。
赵先生就曾因“操作熟练”而吃亏。他在某综合团购平台,找到一件超低折扣的品牌音响,点击“购买时”,页面跳转到一家团购网站的会员注册界面。眼看打折音响所剩无几,赵先生还没细看网站的会员协议,就提交资料完成付款。可音响到手,却发现外壳粗糙,有仿冒嫌疑。他按照一般团购网站的退货程序,首先联系购物网站,可对方却出示了“本网站不承担因货品质量和运输环节产生的相关责任”和“消费者应与活动发起人商定退款、退货事宜,本网站仅根据活动发起人要求予以执行”两项会员条款。换言之,赵先生只能联系经销商退款。但团购活动已结束,商家面对退款要求反映冷淡。
市工商局网络监管办公室主任王克介绍,在网购时,消费者很少能认真阅读会员协议等合同条款,为了阻碍阅读,一些团购网站还故意使用冗长、复杂的会员协议。诸如“不经通知自行停止服务和取消订单”、“商品只换不退”、“网站承担责任不超过商品价值”等条款,都是常见的预设陷阱。而对于在济南本地网站发现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可向工商部门反映。
不良习惯二:细节不清忙付款
在调查中,有17位消费者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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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三种网购不良习惯影响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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