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8日讯(通讯员 王冰 杜陶羽 见习记者 陈玮) 春节将至,不少市民选择在网上购买年货。网购虽然方便,但也给消费者带来一些烦恼。28日,济南市工商部门一天收到三起涉及网购食品的投诉。消费者对销售商家不明确,致使工商部门无法查处。
28日,家住历城区的张女士在一网店购买了3袋各种饼干和膨化食品汇集的“大礼包”, 打开后准备食用时,发现其中一袋部分饼干上有异物,要求网店退货,但店主以“已拆封”为由拒绝退货。
趁着网上商家在春节前推出的打折优惠,李女士从网上购买了十余份保健食品。服用后,李女士不仅感觉作用不大,还有过敏现象。她拿着保健品到专柜鉴定,服务员说,虽然产品包装上的标识与正品类似,却根本不是一个牌子。
对于春节前夕发现的网上购物侵权现象,济南市工商局网络监管办公室主任王克提醒消费者,一是网购年货要选择信誉度高的卖家。消费者可以从网店卖家的客户评价、成交记录等方面来了解卖家信誉,以防上当受骗。二是注意年货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要素。特别是网购食品,要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对于进口食品,要确认其有无中文标签,是否具有检验检疫合格证书等。三是要理智消费。消费者不要过分贪图便宜,购物时多比多看,防止掉入商家优惠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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