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团购渐成热词,因团购引发的纠纷也呈上升趋势。长沙市司法局12348法律维权专线连日来就接到多个因团购旅游引起的纠纷投诉,为此,该专线昨日发布法律警示称,市民外出旅游时一定要主动要求签订旅游合同,索要发票,以便解决纠纷时有据可依。
投诉
老是加钱,心情都弄坏了
长沙市民文女士告诉记者,7月中旬,她决定带着女儿到外地旅游,经过比较,她在网络上团购了去海南旅游。“当时觉得价格挺便宜的,也就下了单,没想到去了后完全没有开始说的那么好。”文女士说,此次旅游并没有按照行程路线进行观光,“虽然报价便宜,但是除了景点门票、酒店住宿这两个大项目,很多交通费、餐费都是我们自理的,算下来根本没比旅行社的便宜……还总是以各种理由加收钱,感觉很不好,结果心情到现在还很不好。”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随着团购行业的异军突起,假期旅游也带给团购行业新的机遇,越来越多的游客会通过团购的方式来预订酒店以及其他旅游服务,而与之相伴而生的各种陷阱也纷至沓来。12348专线律师卿丹表示,一些团购网站上“秒杀”、“限量”等字眼常被醒目地标出,成为一种特色的促销手段;而一些旅游团购网站既不提供发票和旅游保险,也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因此一旦发生事故或纠纷,游客很难维权。
提醒
一定要签旅游合同,索要发票
卿丹认为,我国目前还没有具体规范团购的相关法律法规,而且电子商务没有规范的管理办法和维权机制,这既使团购网站迅猛增长,也使消费者取证难度大、维权...
推荐阅读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15日发布的《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2012年我国网购用户达到2 .42亿人,增长4807万,增长率高达24.8%。但与此同时,网购消费欺诈等问题却日益严重。(1月16日人民网)网络购物>>>详细阅读
地址:http://www.17bianji.com/lsqh/20617.html
1/2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