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提醒,针对网络购物的特殊性,消费者网购时,应事前了解各类服务信息,且留有凭证。了解网络交易平台(网站)服务保障信息。认真阅读交易规则。在开始交易时,应将图片或是聊天资料等凭证打印保存,日后出问题可做举证要件。注意分析诚信评价体系内容。收货时索要相关凭证。(人民网1月4日)
网上购物一直都以方便、快捷著称。网络团购借助互联网,将具有相同购买意向的零散消费者集合起来,向商家大批量购买,求得最优惠的价格。网站向消费者提供同城商家的优惠商品和服务,并从中抽取佣金,消费者得到优惠的价格,而商家也从中赚取费用。
但自古以来就是买家没有卖家精。由于买卖双方在网络上进行交易,也就是在虚拟空间交易,如果卖家刻意隐瞒真实信息,换句话讲如果卖家商品信息不实的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很容易受到损害。
据悉,网购的新陷阱包括:团购低价物品,出售某某高科技商品,此外,还有假冒QQ好友骗钱、模仿热门知名网站等。针对这些“骗局”消费者需要拥有一双“慧眼”,有一个好消息就是,在去年1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
网络立法,就是让网络走上正确的轨道。网络交易有别于在商店购买东西可以“货比三家”,虽然网络也上可以做到这一点,但个别卖家雇用一些网络推手进行“刷分”,增加好评来“骗取”消费者的信任,对此消费者的辨别能力较差,不法商家也就是看中了网购这块大“蛋糕”都想来分一杯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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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蔡玉军:提防网络团购陷阱需要“慧眼识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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