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12月28日专电(记者王志、钱荣)元旦、春节“两节”临近,网络购物将再次迎来消费“井喷”。记者从济南市工商局获悉,今年以来,济南工商部门共受理涉及互联网购物的有效消费申诉173件,查处涉网违法案件105件,其中虚假宣传成为网络违法行为的突出表现。济南工商提醒消费者,“两节”网购应选择大型正规购物网站,谨防被假劣商品忽悠。
济南市工商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办公室主任王克介绍,今年以来,济南市工商部门共查处涉及网络虚假宣传的案件38起,占全部涉网案件的36%以上。由于网络宣传的特殊性,其广告用语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审批,部分网络经营者对广告主身份及广告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的勘验不足,导致网络虚假宣传案件层出不穷。
据介绍,目前网络商品交易违法行为主要有未在网页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夸大虚假宣传,部分经营者通过“移花接木”冒用其他合法公司信息,或者虚假宣传等骗取消费者的信任,吸引消费者交易。
王克说,在网页的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目的就是要把经营者的地址、姓名、注册资本等信息公之于众,便于消费者了解和查询。消费者在消费时应擦亮眼睛,增强自我辨识能力,尽量选择信誉好、诚信度高的大型购物网站,以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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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虚假宣传成网购“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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