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网消息(于晶 吴迪 实习记者 姜洁)“一个手机套加上一个贴膜就要100块钱,早知道退货时赠品还要钱,当初买手机时我就不要赠品了”。近日,开发区工商局马桥子工商所接到消费者曾女士的投诉,称其新购的一部手机出现质量问题,退货时商家以“赠品已被使用”为由要求曾女士交纳100元的赠品费用否则不予退货。无奈的曾女士请工商所帮助解决。
今年“双十一”期间,曾女士在开发区某电器商行购买的一部价值2199元的品牌手机。因为正值商场搞活动,曾女士获赠一个手机套和免费的厂家正品贴膜一次。使用不到一个星期后,手机出现性能故障,该品牌手机的售后服务部为曾女士开具了故障检测单。凭此检测单曾女士找到商场要求退货。商家同意退货,但必须扣除购机时赠送的手机套和手机贴膜的费用100元,理由是手机套和贴膜都是易耗品且已经被使用,无法退货。“手机的退了,我还留着手机套和贴膜有什么用?”曾女士认为商家的做法不合理,不同意扣除费用。但商家态度坚决,曾女士无奈之下,到开发区工商局马桥子工商所寻求帮助。
马桥子工商所工作人员通过对商家和消费者的调查得知,消费者所述情况属实。工商人员指出,手机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依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同时,告知经营者,作为赠送品的手机套和贴膜应视为手机产品的一部分,不能分开计算,故应全款退还。经过协商,双方达成统一意见:消费者将赠品返还给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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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问题手机退货 赠品钱也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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