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热线(记者 梁 蒙) 12月11日,呼和浩特市读者王小姐打来电话向本报热线反映:“双十一我花210元买了一个手机充电宝,但不知道什么原因,11月18日到了呼和浩特又邮回广州去了,我向淘宝网投诉,却发现卖家已经消失。淘宝网表示,卖家已被淘宝网监管,所有货物也都已清空。淘宝判定结果上写着卖家无保证金,钱款无法保障,淘宝网将会对其账户进行处罚。但交易的时候,阿里旺旺并没有对我进行风险提示,我想知道我的损失怎么办?”
当日,记者来到王女士家中,王女士亲自进行了操作,记者看到在买家投诉一栏中,有两次投诉结果,第一次结果显示:根据投诉内容,买家未提供有效的凭证说明卖家存在违背承诺的服务行为,请买家注意,在凭证不充分的情况下,请勿发起投诉,以避免双方误会加深,故此投诉“撤销”处理;第二次结果:对于您发起的与卖家的维权,根据投诉内容,卖家已被淘宝网监管,由于交易已经成功,造成的相关损失无法为您追回,敬请谅解。
记者在查看货物运输流程时看到,11月11日,货物从广州运出,18日到达呼和浩特,但不知到何故当日又运回了广州。
对此,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公平交易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像王女士这样的网购纠纷在这几天经常发生。由于网购促销活动在年底达到了高峰,一些网上卖家看准商机“蜂拥而至”,但个别商家不具备售卖商品的条件,才导致这类纠纷多次发生。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双十二促销活动中要看好卖家是否有保障金等相关条件,谨防上当受骗。 【大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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