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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签字后验货”等快递霸王条款被消除

作者: 来源:锦州新闻网 2012-11-28 10:20:02 阅读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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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邹丽楠 李磊 记者张中平)网购货物先签字、后验货;玻璃、陶瓷、配件、灯具等易损货物只负责丢失,不负责破损;货物一个月不取,按无主货物处理等霸王条款,都被黑山县工商执法人员依法予以消除。近日,黑山县工商局八道壕分局开展对快递行业专项检查。目前,共彻查各类服务网点6户,清除霸王条款两条,调解消费纠纷1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发放宣传材料26份。 4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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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工商执法人员实地查验快递营业网点的经营资格,重点审核其营业执照和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确保与电子监管信息相匹配。对证照不齐的经营商户责令限期补办,对不在规定时限内补办的依法予以取缔。检查经营行为是否规范,仔细查看经营场所内部的货物投递设施、通讯工具及人员配备等情况,看其能否满足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立即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规范经营者服务流程,在货物投递过程中严格执行“先验货、后签字”等行业规定。执法人员发现,有的快递公司在合同条款中存在着任意免除、减少自己的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权利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霸王条款”,如:先签字、后验货;玻璃、陶瓷、配件、灯具等易损货物只负责丢失,不负责破损;货物一个月不取,按无主货物处理等。针对这些霸王条款,执法人员依法予以消除。在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以现行国家法律法规为框架,制定单位内部的制度规范;对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予以公示,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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