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
登录

快递金条不翼而飞 保险公司全额赔偿21万元

作者: 来源:万联网 2012-11-22 18:49:48 阅读 我要评论

(2011年12月)向保险公司投保后,上海一家文化公司将价值21万余元的金条交由快递公司发往河北,然而河北的收件人在接件时发现,包裹完好无损,金条却不翼而飞。近日,上海黄浦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应对这起金条失踪案承担赔偿责任,全额赔偿投保方文化公司21万余元。

去年11月23日,河北一位客户向这家文化公司订购一套人民币微缩金条,双方确定金条销售价格为21万余元。收到订单后,该公司便通知快递公司负责将这批货物运送到河北。

当月25日,文化公司员工将上述货物连同发票等装入包裹,在封箱后交由快递员签收。与此同时,该公司还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险公司开具了保单。

第二天,河北客户便接到了快递,打开包裹却发现金条不知去向,客户当场拒收货物。文化公司获悉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随后,文化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但保险公司作出拒赔决定。

保险公司在诉讼中认为,只有当保险承保的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的,保险公司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客户收到货物时,其外包装完好无损,无法证明金条在运输途中被盗或遗失,因此保险公司不承担理赔责任。

原告文化公司拿出一段企业内部的监控录像,以证明当时金条确实被放进包裹里了。原告还认为,事发当天快递公司签收货物的事实,可以证实金条已经交付完毕。

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的货箱仅是一般的封箱包装,仅凭肉眼观察无法推导出货箱在运输途中未被打开,所以保险公司认为货箱在运输途中未发生灭失的观点,难...


  推荐阅读

  顾客投诉摄影店弄坏相机不认账(组图)

张女士向记者展示被拉坏的照相机 记者 白华阶 摄影报道 晚报讯日前,读者张女士向本报读者热线投诉了天山西路378号的超丽婚纱摄影有限公司的营业员,希望有关方面能对这样的店铺进行规范。 张女士拿出一台老式的胶卷>>>详细阅读


本文标题:快递金条不翼而飞 保险公司全额赔偿21万元

地址:http://www.17bianji.com/lsqh/17690.html

关键词: 探索发现

乐购科技部分新闻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若有涉及作者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删除或按规定办理。感谢所有提供资讯的网站,欢迎各类媒体与乐购科技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网友点评
自媒体专栏

评论

热度

精彩导读
栏目ID=71的表不存在(操作类型=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