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市场的发展,快递成了很多人生活中的重要内容。记者从周村区消保委了解到,近年来,快递成了投诉增幅最大的行业之一,由于行业发展过快,与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机制的建立比较滞后,一些“霸王条款”使得消费者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对此,周村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要从多个方面看清“霸王条款”。
鲁中晨报全媒体记者 高萌 通讯员 盛秦岭
先签收再验货
市民刘女士经常在网上淘宝,今年国庆节前,她从一家淘宝店铺中网购了一部价值1980元的手机。三天后,手机到货,但在接收包裹时,快递员不让收件人先验货再签收。再三要求之下,快递员才拆开了外包装,在确认里面有物品后,就催促收件人签收。谁知,当快递员走后,刘女士才发现,里面的手机变成了模型,包裹的塑胶袋也明显有被撕拉过的痕迹。打快递员电话,却被告知,包裹在寄送并已签收之后,他就不再负责了,如有投诉可找公司解决。而快递公司以没有十足证据证明包裹是在运送环节被掉包为由,婉拒了刘女士的赔偿要求。网商则十分确定地宣称买家已签收,他们不能退款。几番周折,让刘女士身心俱疲,也没讨到个说法。
周村区消保委负责人连传鹏表示,快递公司需要将物品及时、齐全、安全送达,先签收再验货不符合程序。“这显然是一种霸王条款,蔑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使消费者处于一个不平等的地位。”外包装的完好并不能证明里面物品的完好和齐全,因为外包装是可以改变的。消保委提醒消费者,收件人应先检查外包装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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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周村区消保委解读快递行业“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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