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腾腾
对网购的手机不满意,顾客快递退给商家,而商家收到包裹后发现货物不翼而飞。对此,速递公司称因顾客未做保价,只能赔付5倍运费(本报9月11日C08版曾报道)。
在快递业发展如日中天的今天,货物丢失、损坏、快递变慢递等问题屡见不鲜,而快递公司以各种理由搪塞顾客拒绝赔偿也已经成为常见的现象。由于法律的不健全和监管机制滞后等原因,看似公平的快递单据背后的各种合同条款依然存在不少不合理的内容,这些霸王条款渐渐成为快递公司推卸责任的“挡箭牌”,顾客也苦于法律规范的不一致往往只能吃哑巴亏。
随着快递行业竞争的日益激烈,一些电商巨头也争相涉足快递业,成为传统快递行业的有力竞争对手。如果传统的快递行业不及时弥补自身的短板,继续以各种条款制约消费者维护权益,那么客户的大量流失恐怕难以避免,整个市场也会上演优胜劣汰的行业洗牌。因此,快递公司应迅速找到提高服务水平的方式,不要让霸王条款继续惹怒消费者,成为掣肘自身发展的软肋。更为重要的是,监管部门应该“给力”,规范快递行业的标准,加大管控力度,不要让霸王条款继续“称霸”、刺痛消费者的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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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别放任快递行业霸王条款“称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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