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递公司给王某出具的手机丢失证明。
文/片 本报记者 周衍鹏
对网购的手机不满意,顾客快递退给商家,商家收到快件一看,手机不翼而飞。对此,青岛中通速递称因顾客未做保价,只能赔付5倍运费。目前,顾客已起诉速递公司。邮政部门建议,邮寄贵重物品时尽量做保价来减少损失。
顾客反映 3000多元手机不翼而飞
王某在城阳某大学内经营一家电脑配件店,今年年初,他花了3390元网购了一部智能手机。收到手机后,王某感觉不太满意,就打算将手机退回。因为附近有中通速递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简称青岛中通速递)的一家邮寄点,他就在该邮寄点打包快递手机给商家。“包裹是我自己包装的,我还特意告诉快递员邮寄的是手机,让他留意一些。”王某回忆称。
2月29日,他把包裹交给快递员,对方贴上发货单,收了10元邮费,然后就说没事了。此后几天,王某一直关注着快递的物流行程。过了三四天,他注意到物流行程上显示“包裹物品与实际不符,收件人拒收,完整退回”。王某联系商家后才得知,手机不翼而飞了,包裹里只剩下装手机的空盒子和一堆手机配件。“包裹明显被人拆开过,手机肯定是被人偷走的。”王某称。
速递公司 未做保价,最高赔50元
拿着退回的快件,王某找到了邮寄点。他认为,既然是通过青岛中通速递邮寄的手机,那么手机丢了自然应该由速递公司全额赔付。邮寄点的负责人唐女士称,他们已经把快件运送过去了,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既然现在出了问题,最高可以赔给王某5倍的运费,也就是50元。“我肯定不接受这样的赔偿结果,可到现在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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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快递手机中途丢失,速递公司仅赔5倍邮费,顾客一怒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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