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不小心,朱某将21600元人民币存入了另一个客户卡中,马上打电话想找回误存款,却联系不上对方了,无奈朱某起诉至法院。2011年10月,海城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
朱某系粮食饲料加工个体户,于2011年5月从客户许某处购买米糠,并允诺通过网上银行的方式付款,但当汇款时由于点击错误,粗心的朱某把钱汇给了以前有过业务往来的李某账号上,当发现自己的错误后,朱某第一时间联系李某,却联系不上李某了,于是朱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立即将钱返还给自己。
法院认为,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本案中原告由于自己疏忽将本应汇给许某的货款汇到被告李某的账号上,被告无正当理由取得利益21600元,原告作为受损方要求义务人返还不当利益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民法通则》,判决李某于判决生效后立即返还原告朱某不当得利款21600元。
丁兰兰 首席记者 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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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网银存错款 对方不返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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