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山东8月1日电(记者 卢金增 通讯员 曲检政)使用从网上购买的个人信息、银行卡及手机卡等工具,冒充在校大学生向远在异地的同学家长实施诈骗。经山东威海市环翠区检察院提起公诉,7月30日,被告人房某被该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今年32岁的无业人员房某,自今年1月开始通过互联网购买个人信息、银行卡及手机卡等,从中筛选可供利用诈骗的资料和工具。2月下旬,房某向被害人孙某打电话,谎称自己是孙某儿子(在校大学生)的同学,其儿子在学校和别人打架受伤,需要住院费和其他事项处理费共3.85万元,让孙某汇款到指定银行卡账号。被害人将此款汇到指定银行卡后,房某立即从烟台搭车至威海,将此款全部取走。
本案的发生再一次提醒广大异地求学的在校大学生及家长,要注意防备社会上的不法分子利用学生的相关个人信息实施类似的诈骗行为,同时也暴露了在校生信息安全令人堪忧,当前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机制亟待...
推荐阅读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先验货再签收’的快递新规早已实施,但快递员说包装完好就要先签字,不能拆开看。”近日,不少读者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这一问题。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快递员存在违规操作现象。省邮政管>>>详细阅读
地址:http://www.17bianji.com/lsqh/10856.html
1/2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