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指导据营口工商局网站消息:2012年6月,消费者在某手机经销店购买了一款价值2280元的手机,使用了10天后,消费者发现手机出现信息栏进不去和自动关机的情况,于是找到经营者要求换货,当时经营者同意换货,可是之后经营者总以没有同型号同款式手机为由,拒绝给消费者换货,因此消费者请求工商部门帮助调解。处理结果:接到申诉后,工商局工作人员及时与经营者取得联系,了解后得知,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相关规定,经营者为消费者免费更换了一部同规格同型号的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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