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Web报道】6月4日消息,工信部近日发布一份《关于加强移动智能终端进网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意见稿,规定申请进网许可的移动智能终端不得预装含有含有恶意代码、擅自手机用户信息及调用终端通信功能造成用户流量耗费、费用损失、信息泄露的软件。
通知称,生产企业申请移动智能终端进网许可时,应当在产品介绍材料中对操作系统、预置应用软件及其提供者等信息进行说明。
工信部规定,移动终端生产企业在预装软件时,不得在移动终端中安装含有恶意代码的软件;不得安装未向用户明示并经用户同意,擅自收集、修改用户个人信息的软件;不得安装未向用户明示并经用户同意,擅自调用终端通信功能,造成流量耗费、费用损失、信息泄露等的软件。
此外,通过与生产企业合作方式定制移动智能终端的企业,不得在其定制的移动智能终端中预置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用户安装具有第三条所述性质的应用软件。
通知还规定,“获得进网许可证后的移动智能终端操作系统发生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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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工信部发文拟规定移动终端不得预装恶意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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