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昨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为加强全省流通领域手机电池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商部门对省内市场上销售的手机电池进行了随机抽检,结果有19个批次的商品因在“标志”、“放电性能”两个方面存在问题,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据了解,在此次监测中,省工商局共对全省市场上30个批次的手机电池进行了随机抽样检测,结果经过检测,有19个批次的商品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而不合格指标主要是“标志”和“放电性能”两个方面,其中,标志不合格主要表现在未按标准的要求标注“充电限制电压”、“商标”和“警示说明”,不能有效地指导用户正确使用和维护产品,容易造成电池过冲损坏,甚至产生烧毁、爆炸等安全隐患。
目前,针对监测发现的问题,省工商局已责成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不合格产品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手机电池时最好选择正规、合法的商家。
作者:杨露怡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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